本校IACUC為依動保法第十六條所成立之機構動物科學應用監督單位。

故本頁僅提供檢舉於發生在本校校內及與本校師生相關之科學應用活動所產生之違反動物福利事項通報。 

若發生地點及事件內容非在本校校內或非關於本校師生,請於發生地之主管機關通報尋求後續調查。

違反動物福祉檢舉

國立屏東科技大學「違反動物福祉檢舉」處理相關注意事項及流程聲明
2016年2月4日國立屏東科技大學第八屆第三次IACUC會議通過

1.管轄事項:

       發現以下違反動保法情事,可進行舉發:

1.未經主管機關許可,擅自經營應辦理登記寵物之繁殖、買賣者。飼養、輸入或輸出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禁止飼養、輸入或輸出之動物者。

1.棄養動物,致有破壞生態之虞者。

1.使所飼養動物遭受不必要之騷擾、虐待或傷害者。

1.於公共場所或公眾出入之場所宰殺動物者。

1.未具獸醫師資格非因緊急情況宰殺寵物者。

1.未給與動物必要之醫療者。

1.其他有害社會善良風俗之利用動物行為者。

  1. 通報方式:

2.電話通報:

實驗動物照護與使用委員會秘書(IACUC coordinator):Tel:08-7703202 轉分機5116(王小姐)

獸醫師(Attending Veterinarian):Tel: 08-7703202 轉分機5199 (葉獸醫師)

          2.書面通報:於各實驗動物設施皆設有違反動物福祉檢舉信箱,請將相關個人資料,事由,日期等資訊提供後,投入信箱。

2.網頁通報:實驗動物中心網頁下設有”違反動物福祉檢舉網頁”,請依網頁上的流程進行通報。

網址:https://docs.google.com/forms/d/1iujlg1vAy0SlMDD-oib0ilb-6dMByTcQiKFKIIP3vqM/edit 、 QR Code

  1. 檢舉人須知:
    1. 檢舉人須檢具個人真實姓名聯絡方式。所有檢舉人提供之個人資料將會保密僅作為查證檢舉人身分及調查完成後的報告傳送。
    2. 檢舉人若無檢具個人真實資料而進行舉報或檢舉後無法聯絡檢舉人,該舉報事項將不會進行調查。
    3. 檢舉人舉報時,需標註事件發生地點,日期及相關人士等資料以利調查進行。
  1. 通報及查察流程:
    1. 收到檢舉案件後,將會連絡檢舉人確認檢舉人真實資料。
    2. IACUC執行秘書指派1-3位委員至事件檢舉地點進行調查。
    3. 將查證結果製成書面,召開IACUC委員會議討論處分方式,並簽報予召集委員單位查核
    4. 公佈查核結果:1.答覆檢舉人;2.公布於網頁上,檢舉人資料不會公布。
    5. 檢舉案結案或持續列管

違反動物福利檢舉案件查核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