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屏東科技大學實驗動物中心
設置暨管理要點
114年03月13日第293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一、國立屏東科技大學(以下簡稱本校),為有效管理本校實驗動物設施與實驗動物科學應用(含教學、研究與測試),訂定「國立屏東科技大學實驗動物中心設置暨管理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
二、實驗動物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主要任務如下:
(一)管理本校實驗動物之取得、飼養管理及科學應用等業務。
(二)本校實驗動物飼養設施之維護。
(三)本校實驗動物照護業務之協調。
(四)舉辦實驗動物科學應用訓練班。
(五)標準化本校實驗動物之科學應用,符合動物保護法之規範。
三、本中心聘任獸醫師一人,由校長聘請講師以上教師或同職級以上編制外專任教學人員、校務基金進用研究人員兼任,辦理下列業務:
(一)實驗動物之照養與管理等相關業務。
(二)實驗動物之健康、疾病監控及福祉管理等相關事宜。
四、本中心每年度至少召開一次實驗動物中心會議,邀集各實驗動物設施負責人討論研議有關實驗動物飼養管理相關議題。
五、本要點經行政會議通過後施行,修正時亦同。